
重購退稅是什麼??
重購退稅是甚麼
重購退稅是政府是給予換屋族群的節稅優惠,包含「土地增值稅」和「財產交易所得稅 」(舊制綜合所得稅、新制房地合一稅),但是要注意,申請重購退稅後的 5 年內,該房子將不得轉讓或者做非自住以外的用途使用。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規劃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
適用條件
根據國稅局對於「重購退稅」的條件,個人買賣自住房屋、土地,如果符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且出售前 1 年內並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兩者,其完成移轉登記日時間差距在 2 年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或抵稅優惠。
至於夫妻間,出售其中一方名下的房產,再用另一方的名義購入自用住宅,因為已經是法定的配偶關係,也可適用重購退稅,但土地增值稅部分限定新舊買賣必須為同一人方可申請,且重購之自用住宅用地有都市土地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七公畝之限制,特別須注意的是新買房屋的土地移轉現值總額,必須超過賣舊屋的移轉現值總額扣除所繳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才能退稅。
新制?舊制?
財產交易所得稅重購退稅應適用舊制或新制,視出售的房地適用舊制或是新制而定。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就要使用新制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
1.舊制:納稅義務人出售並重購自用住宅房屋者,其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其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額,得申請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所得稅法第17條之2)。
2.新制:個人出售並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例,退還其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繳納之稅額(所得稅法第14條之8)。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舊制 |
新制 |
|
重購自用 |
1.先購後售者亦適用 2.用配偶名義重購者亦適用 3.換大屋全額退稅,換小屋不能退稅。 |
1.先購後售者亦適用 3.換大屋全額退稅,換小屋比例退稅。 |
舉例說明:(假設以下房屋皆符合自住房屋、土地規定)
(1)小英在100年購入甲屋,104年為了換屋而購乙屋,於105年將甲屋賣掉。
→甲屋係於105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應適用舊制。
→應按舊制規定辦理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
(2)小賴在106年購入甲屋,111年出售甲屋,並同時購入乙屋。
→甲屋係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110年7月後售出,應適用新制。
→應按新制規定辦理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按買賣價格之比例退稅)
重購退稅怎麼申請?
要辦理重購退稅,需準備以下資料:
1.重購退稅申請書(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
2.新舊房屋土地買賣契約影本。
3.新舊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出售時原設藉之戶口名簿影本。
5.新購土地地價稅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之證明文件。
6.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收據正本
有以下三種申請方式:
1.郵寄申辦:備妥上述資料,寄至戶籍地所在的稅捐機關即可。
2.臨櫃申辦:備妥上述資料,親自前往地方稅捐機關辦理。
3.網路申辦:到不動產所在地稅捐機關官網進行線上申請。
三重蘆洲地區房仲第一品牌- #住商大蘆洲團隊 提醒您,每個交易案件狀況不同,個案能否適用重購退稅,落差甚大,建議諮詢大蘆洲團隊經紀人協助您評估最有利的交易資訊。